关于国际刑警的函件和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迫害的证据
早年,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还在中国的时候,因弘扬佛教、坚持正义和公理而被一些公安迫害,公安藉迫害私吞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创作的大量书画,并藉用刘娟、刘百行捏造出诈骗案情,上报国际刑警通缉羌佛。但国际刑警经详细调查后,事实证明广东深圳公安所报案情是伪假编造的,而事实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没有任何诈骗言行,因此国际刑警在其2008年10月举行的第72届大会上,通过决定撤销了对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通缉。同时,中国查出羌佛没有犯罪事实,在2008年6月11日是主动请求国际刑警撤销对羌佛的通缉。国际刑警于2009年11月19日发专函给第三世多杰羌佛,说明了整个过程,详见国际刑警给羌佛的信。关于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认证,以及国际刑警的函件和羌佛被迫害的证据等更多资料,请上网查阅:HTTPS://IBSAHQ.ORG/BUDDHA-EN